發(fā)布時間:2005-6-14來源:楚天都市報
李先生說,今年3月份,通過順馳置業(yè)武漢有限公司魯巷連鎖店,他選中了關山街一套二手房,并與原房主余先生談定16萬元的價格。4月2日,他與順馳公司簽訂合同,并于當月22日付清房款。5月15日,他到順馳公司取鑰匙時,工作人員稱余先生拒絕交鑰匙,他們也沒有辦法。
李先生說,目前房產(chǎn)證、土地證均已過戶,他也急于入住,但余先生拒不搬走,他多次與順馳公司交涉無果。
昨日下午,順馳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說,余先生與他人存在債務糾紛,此房被牽扯其中。公司正在盡力協(xié)商解決此事。記者聯(lián)系上余先生,他卻稱之所以遲遲不搬,是因為順馳公司沒有按時將購房款交給他,他希望追要違約金。
武漢某律師事務所何耀律師說,中介公司與余先生之間的糾紛,應與李先生無關。房屋既已過戶到李先生名下,他可通過法律手段,要求余先生將房屋騰退出來。